主旨

                                  幫助社會大眾並保護社會大眾,對於繼承、贈與相關權利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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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現金轉換現值低的不動產

 
賈先生經營招牌加工二十多年,最近把業務移交給兒子負責,自己跟老婆回到鄉下用積蓄七千六百萬元買下一棟別墅(不動產現值約三千五百萬元),打算好好在鄉下呼吸新鮮空氣並好好養老享受含飴弄孫之樂趣。

沒想到歲月飛逝,不久後賈先生即因意外撒手人寰,徒留一家人悲傷不已。

問題:

(1)如何申請遺產繼承?
(2)有無遺產稅?不知要繳多少?


協會規劃 

協會對於把現金換成不動產可以節遺產稅的案子做了詳估。關鍵在於遺產及贈與稅法對不動產的估價是以現值為標準。而不動產土地的公告現值及房屋現值與市價兩者比較起來,通常是價會高於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現值,正常來看相差甚大。因此,如果不動產所有人在生前把現金換了公告現值較低的不動產,會降低未來的遺產總額,對繼承的繼承人所要繳的遺產稅當然就會減輕許多。

另外值得一提一句話,不動產由繼承人來繼承,只要繳納遺產稅,所繼承的土地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房屋部份也不用繳納契稅。


申報遺產稅及繼承登記可由協會配合地政士(代書)或自由找其信任代書承辦皆可



 摘要

► 國家課徵遺產稅標準以公告(不動產)現值計算。
價值簡算:積蓄7600萬(新台幣)=不動產現值3500萬。 

         
夫妻亡後剩一人、二子女。

3500萬(遺產總額)-1200萬(免稅額)-【445萬+90萬(45×2)】 (扣除額) 1765萬(淨額)

× 10%(稅率) = 176.5萬
(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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