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幫助社會大眾並保護社會大眾,對於繼承、贈與相關權利的認知。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賜教~

電話:(02)6616-6699   傳真:(02)2502-6526            MSN:brig2010.org@hotmail.com  SKYPE:brig.org  E-Mail:brig2010.org@gmail.com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扣除額-未償債務節稅

 
郭先生名下擁有公告現值六億元的不動產,由於近年來身體狀況愈差,老婆及子女們都擔心往後要繳納不少的遺產稅。

生前協會告知郭先生應向銀行借、貸款,購買公告現值較低的土地,可以節省未來的遺產稅。於是郭先生以不動產向銀行貸款四億元,購買一筆公告現值一億五千萬元的建地


不久後郭先生即因病過世。

問題:

(1)遺產稅不知道要繳多少?


協會規劃 

郭先生在生前以現金購買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現值較低的不動產,對未來的遺產稅有節稅效果,但對於擁有大批不動產但手上卻沒有現金的人而言,該如何規劃?

面對未來龐大遺產稅的負擔,生前有採納本協會之建議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被繼承人死亡前的未償債務,繼承人可以列報扣除的規定,經由舉債的方式,以名下不動產向貸款銀行借一筆資金,製造未償還的債務,再利用借來的資金,為籌運用投資現值較低的不動產,就可以達到節稅的目的。


 摘要

► 國家課徵遺產稅標準以公告(不動產)現值計算。
► 價值簡算:不動產現值7
億5仟萬元(6億+1億5仟萬)。 

7億5千萬(遺產總額)-1200萬(免稅額)-【445萬(妻)、45萬(子)+4億(未償債務)】(扣除額)

= 3億3千310萬 (淨額) 

× 10%(稅率) =3千331萬(應納稅額)

※節稅3仟萬元整

無規劃

6億
5千萬 - 1200萬 -【445萬(妻)、45萬(子)】
=6億3仟310萬


× 10% 6千331萬

有規劃

7億
5千萬 - 1200萬 -【445萬(妻)、45萬(子)+4億(未償債務)】
=3億3千310萬

× 10% = 3千331萬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