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幫助社會大眾並保護社會大眾,對於繼承、贈與相關權利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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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擴大增加扣除額及未償債務節稅

 
歐先生多年前購買一筆土地,以目前的公告現值計算約有二億元,原本歐先生打算要用這筆土地來興建房屋,但卻遇上金融風暴不景氣而作罷。

前年歐先生向銀行借了一億元的資金購買了一筆公告現值七千萬元的農地,打算跟老婆及兩個兒子共同經營蔬果花卉種植,但沒想到經營不久,歐先生卻因心肌梗塞過奈何橋而不復還。

問題:

(1)如何申請遺產繼承?
(2)無遺產稅?不知要繳多少


協會規劃 

據協會分析歐先生案例而言,遺產中如果有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依照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不僅可以扣除土地的全部價值,連地上農作物也不用課徵遺產稅,而稅法中又規定被繼承人生前未償還的債務可以依法扣除。故歐先生在生前有足夠的資金購買農業用地來節稅,利用貸款的方式,製造未償還的債務,運用借來的資金,購買免徵遺產稅的農業用地,也可以減經未來遺產稅的負擔,達到節遺產稅目的。


 摘要

► 國家課徵遺產稅標準以公告(不動產)現值計算。
► 價值簡算:不動產現值2億7仟萬元(2億+7仟萬)。 


2億7千萬(遺產總額)-1200萬(免稅額)-【445萬(妻)、90萬(子×2)+1億(未償債務)+7仟萬(農業用地)】 (扣除額)
= 8265萬 (淨額)

× 10%(稅率) = 826.5萬(應納稅額)

※節稅1仟700萬元整

無規劃

2億7
千萬 - 1200萬 -【445萬(妻)、95萬(子×2)】
= 2億5仟265萬

× 10% = 2仟526.5萬有規劃

2億7千萬-1200萬-【445萬(妻)、90萬(子×2)+1億(未償債務)+7仟萬(農業用地)】
8265萬
× 10% = 826.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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