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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人試算土地增值稅,竟然有數十萬元之譜(其夫蔡先生已用過自用住宅增值稅優惠稅率)。心想住家附近又無重大發展建設,為何增值稅會如此多? |
問題:
(1)涉及增值稅稅賦甚高問題?
(2)雙方不知如何互相控管對方財產?
(3)土地一如往常般持有,為何會增值?
(4)夫妻間過戶有無贈與稅問題?
(5)除代書費及已知稅費外,還要繳哪些稅費?
協會規劃
本協會知其情事後,先向律師及會計師團隊詢問。而後告知代書群相關法令規定,得知增值稅已無優惠稅率可用。協會整合各方所長後,即以相互保障之方式建議其夫妻,就其有之房屋共同以信託方式互相持有,亦即達其目的並可對夫妻倆擁有的財產可相互控管、制衡。爾後雙方移轉至其名下時,亦無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摘要
► 夫妻間過戶本就可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 夫妻間過戶財產,不課徵贈與稅。
► 土地增值與房子周圍有無重大發展無直接關係,主要因為政府是規劃
一個地區來做土地增值的動作,非以地點來做。
► 幫助了倆夫妻間相互控管、制衡對方財產。
► 移轉過戶時,費用有登記規費。但無印花稅。
► 過戶時除不繳增值稅外,也不須繳納房屋契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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