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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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分年分次贈與信託

     
外省籍的蘇老太太已將近90歲了,跟隨政府來台後因隻身一人在台而晚婚。現今在台灣老伴死亡後,僅剩唯一與自己住在一起的獨子。

蘇老太太想將唯一之財產(新台幣1仟800萬元)分年分次贈與其獨生子林X X。
但其獨子生性忠厚兼老實至極,蘇老太太怕其身故之後有人會對其子不利或誘拐欺騙他,不知有何方法對忠厚兼老實之子有所幫助?


問題:

(1)在台無至親之人,找無可依靠之人?
(2)如身亡後若子有萬一,無人援助其子?
(3)身亡後無人將其金錢給付兒子?
(4)如生前給付,有可能引起不肖之人竊目?
(5)定期可補助一定金額給小孩嗎



協會規劃 

本協會受蘇老太太之託,代書部幹員將規劃金錢信託,以分年分次贈與之原則將財產信託至蘇老太太認同之機構名下,讓其有管理財產之權。

而每過一段時間就撥付適當金額給其養子補貼花用,因金額不多不易引起宵小竊目有竊取之心。如發生不可預料之事時,有如加添一副雙手般援助其子。

過幾個月後蘇老太太本人深覺效果可佳,遂至本會與代書核心同仁及在場幹部合照留影紀念。


  摘要

► 逝世身故後,可定期補貼兒子生活上或偶發小意外之需
► 定期給付金額不多不易引起旁人或有心之人側目偷竊
► 受託之人或機構,無處分權的權利(如將錢花掉、將不動產偷賣等
)。► 兒子如有萬一,可資(援)助較大金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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