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幫助社會大眾並保護社會大眾,對於繼承、贈與相關權利的認知。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賜教~

電話:(02)6616-6699   傳真:(02)2502-6526            MSN:brig2010.org@hotmail.com  SKYPE:brig.org  E-Mail:brig2010.org@gmail.com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延緩增值稅之繳納、降徵贈與稅之課徵

       
周先生在家排行為老大,父親早逝因早期弟妹皆未成年,而家裡相關親屬看老大行為正直,建議將財產登記在老大名下。

時過境遷老大年紀已大弟妹已成家立業,擬將產權返還弟妹(共計四人),但無力負擔鉅額增值稅又深怕兄弟妹誤會?
 
且另有鉅額贈與稅,而不知有無節稅策略?

問題:

(1)父早逝,大兒子一肩扛起照顧弟妹重擔?
(2)稅法規定,若過戶要繳土地增值?
(3)贈與稅又躲不掉?
(4)怕弟妹受人蠱惑?
(5)不移轉又怕有家族風暴之產生?
(6)一旦撒手人寰,誰來處理族人交寄在身之財產?



協會規劃 

協會互助律師及代書團體為此幫周先生做出利用信託來延緩土地增值稅之繳納,讓產權順利返還及降徵贈與稅之課徵,因贈與時亦即不課徵贈與稅。周姓兄弟妹產權各自擁有後,對本協會之提議深有所知。故寄達信函及傳真感謝貴協會等字句,並捐贈各二台會議桌供協會用以繼續服務大眾。


 摘要

► 信託過戶可延緩土地增值稅之徵收。
降徵兄弟間因稅法規定二親等間移轉贈與稅之課徵
讓產權順利過戶到弟妹名下而返還
在生前處置,防止老、衰、病、亡後,無力或無人處

  理在世時無法處理安置之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