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幫助社會大眾並保護社會大眾,對於繼承、贈與相關權利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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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用信託照顧未成年之繼承人

賽先生長年受病痛所苦,因子女年幼不想輕易了結自己生命,然惟恐不敵閰羅爺的招喚而辭世。

若配偶再嫁,將導致年幼子女無人照顧,甚至遺產被他人所侵奪,而不知有無好方法可以規範其妻使妻忠心照顧其子女長大

問題:

(1)因病痛所苦,無力處理財產事宜?
(2)託友人或親屬幫忙,又怕欠缺人情?
(3)妻再嫁之人有邪念該如何?
(4)如何規範使子女長大成人?
(5)身亡後登記予子女之財產,有被出售之可能?
(6)母如有不合邏輯之安排,子女心靈受創該如何?


協會規劃 

本協會按賽先生情形,為其設計規劃一套遺屬信託,照其死前意思安排死後財產之分配,死後已安排過之遺產順利歸屬至其子女名下,保障其子女應繼承之權利不會被侵奪,並可以鞭策其妻忠心照顧其子女長大成人。本協會告知賽先生後,賽先生為獎勵本協會依宗旨照顧弱勢或遺產、贈與等相關問題,親撰感言手冊一份,內容約簡勵本協會組織雖小,但服務志願精神極大。


 摘要

► 保障子女的應繼分兼其子女特留分不被侵犯
約定條件讓配偶照護其年幼子女長大成人
生前安排遺屬信託無贈與稅增值稅、契稅之課徵
► 子女應得之權益受到強制保障。
► 防止子女繼承之財產被變賣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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